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录取名单公示(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录取名单)

1、北京外国语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后期事宜的通知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结果已于4月3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网址:http://graduate.bfsu.edu.cn/html/,注:拟录取名单经10天公示期、在报北京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北京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即为正式录取名单)

2、请考生点击页面左上角“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进入系统中查询具体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复试成绩等信息,凭本人身份证号、考生编号(即15位准考证号)查询结果

3、  因个人原因不能入学、欲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4月10日17:00前向我办提交《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书面申请》原件(须有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具体放弃原因等内容,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4、  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发放方式  发放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非定向考生)、政审表、入学须知等

5、  已被拟录取的北外本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于6月上旬自行到研招办领取(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内一卡通领取,无特殊原因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办)

6、具体领取日期我办将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提前发布通知

7、  已被拟录取的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我校将于6月上旬以邮政EMS方式统一寄发,寄发地址均为考生于2014年10月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信地址;具体寄发日期我办将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提前发布通知

8、  ★注意事项:  若考生本人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与2014年10月网上报名时有变动,请于2015年4月20日之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缺一不可)向我办提交《个人通信地址变动说明》,详细说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后的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考生手机号码”

9、请考生确保“收件人”为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原则上请勿由他人代转,以免丢失

10、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例如:张大民 转 张二民(收)

11、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12、  通信地址格式如下:  例如:××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收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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