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类)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学费为每生每年28000元
2、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3、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学费为每生每年18000元
4、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5、 (三)ISEC项目专业(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学费为每生每年28000元
6、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由国外大学收取
7、 (四)文科类专业(外国语类除外)学费为每生每年5060元,理科类及外国语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390元,医学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72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8、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
9、 第二十七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10、 第二十八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9698 学校网址:http://www.hb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ban.hb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北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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