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招生信息网官网(厦门大学招生信息网)

1、第五条 厦门大学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 厦门大学 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2、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 厦门大学 招生的常设机构,在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  第七条 厦门大学 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大学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

5、 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厦门大学 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 厦门大学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6、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 厦门大学 招生网(http://zs.x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7、  第九条 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单列批次录取的省份, 厦门大学 在该省份录取的以上三类考生不占用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

8、  第十条 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9、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

10、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 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

11、按照37个招生大类进行招生

12、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 厦门大学 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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