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卖黑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并对外宣称其所属公司是国家扶持项目,投资后会有高额返利,吸引多名人员投资黑茶并发展下线,两名女子孙某和姜某被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2018年8月,房山法院审理了该案
3、公诉机关称,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湖南某茶业公司建立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传销活动
4、自2014年9月起,被告人孙某和姜某经人介绍注册成为湖南某茶业公司会员,并在各自开办的黑茶店开展传销活动
5、在店内,两人宣称湖南某茶业公司是国家扶持项目,并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事主投资黑茶并发展下线
6、公诉机关认为,孙某和姜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且层级在3级以上,孙某获得返利奖金176万余元,其在茶业公司的会员等级为“荣誉董事”
7、姜某获得返利奖金95万余元,其在茶业公司的会员等级为“省级代理商”
8、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9、庭审中,孙某向法庭讲述了茶业公司的营销方式
10、她称该公司主要有两种营销方式:一种是投资的方式,投资5000元,可以成为“茶客”会员,投资更多的话,相应会成为“茶商”甚至是“代理商”等更高级别的会员;另一种是发展会员的方式,即“拉人头儿”,已投资部分资金的老会员每人可以往下发展两名会员,以此类推,两名会员再发展其他会员,其他会员再发展更多的会员
11、“拉的人数越多,返利越高”
12、孙某供述,茶业公司是有一定的等级管理制度的,会员根据不同的级别会获得相应比例的返利,会员级别越高,返利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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