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务填写原则:
1. 根据职务实际情况填写,不可夸大职务名称,也不可简化职位。
2. 职务名称应选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必要时可加以说明、修饰。
3. 不应在职务名称中包含职务级别、职务性质等信息。
职务名称 | 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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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应注明是部门、科室、小组等的主任。 |
经理 | 应注明是部门、区域、业务等的经理。 |
负责人 | 应注明是项目、活动、专项等的负责人。 |
秘书 | 应注明是某一职能部门、领导办公室、委员会等的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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