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特约评论员 和生
这次对统一的“开刀”,也是相关部门对长期以来开盖有奖之类营销活动的一个提醒。
开盖有奖,原来是个骗局?
近日,“统一饮料开盖中奖率不实被罚6万”的相关话题在微博引发广泛讨论,登上微博热搜,引出了一起“开盖有奖”的“诈骗案”。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统一商贸(昆山)有限公司因违法有奖销售行为及其从属被罚款6万元。这起“诈骗案”的揭发,得益于消费者的举报。
今年2月份,有消费者举报称,江苏省滨海县大润发超市销售的450ml的统一鲜橙多(橙汁饮料)瓶身上宣传的“开盖扫码赢千元大礼”有奖销售活动影响消费者抽奖、兑换,是骗人的,要求监管部门查处。随后,监管部门查明,统一公司举办的用手机微信扫描鲜橙多瓶盖内的二维码获得应援值与实际不符,抽奖无法计算出相应的中奖概率。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责令其停止活动,并处以罚款6万元。
一场抽奖活动,压根计算不出抽奖概率,却以“开盖扫码赢千元大礼”的噱头进行大肆宣传,这是赤裸裸的欺骗行径,是虚假宣传,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不仅如此,有报道称,统一公司此前还有虚假宣传的“前科”。在2018年,在同一家超市,在一场宣传活动中,声称一款饮料——番茄汁红运“番番”有奖销售活动的兑奖时间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17:00止”,但是产品外包装上明示的兑奖时间却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买瓶饮料,兑奖截止时间都是两种口径,试问谁才是“权威认证”,这种行为同样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虚假营销行为。
照理,对统一这样的知名品牌企业而言,不应该犯虚假营销、欺骗消费者这样的“低级错误”,但人证、物证确凿,在欺骗现场被抓现行,也就由不得统一再多做狡辩。欺诈犯法,就该受罚。
这场开盖有奖的“骗局”,之所以能引发广泛关注,当然不只是由于这一“骗局”本身的案例足够独特,而是很多人都多多少少经历过“开盖有奖”的促销,甚至有过被坑、被骗的经历。
在网络上,有不少网友申诉,很多人都称自己在超市购买饮料、红茶、啤酒等,虽然开盖中奖,但是超市却不予兑换,如果兑换的话,还要让消费者直接联系厂家,很多人就此会嫌麻烦放弃兑奖机会。还有的虽然发现中了奖,但是在饮料外包装上,却往往有一排小字会告诉你,“别高兴了,你已经过了兑奖截止日期了”。
所以,长期以来,开盖有奖的促销活动一直存在,消费者也对这种活动习以为常。只是大部分人恐怕也只是将其当作一种营销噱头罢了,不敢也不会认真对待。因为一旦获奖并想去兑奖,面对厂家设立的一连串的兑奖“关卡”,很多就知难而退了。
而市场上大大小小的开盖有奖的营销活动,恐怕很多都经不起认真追究。一个很简明的逻辑就是,超市或卖场作为将厂家与消费者连接在一起的重要一环,在购买后兑奖这一环节都没有打通,那厂商对这场促销奖励活动又有多少诚意呢?那么多的开盖有奖营销,恐怕做的只是营销,对于获奖后兑奖的设计,没有多少真诚可言。
这次对统一的“开刀”,也是相关部门对长期以来开盖有奖之类营销活动的一个提醒。
类似的营销活动,存在很多不为消费者所知的潜在规则,虽然厂家往往称最终解释权归厂家所有,但这种行为本身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于此类活动,需要消费者发现及时举报,也需要第三方的监管机构进行常态化管理并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如此才能杜绝这种靠虚假营销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让消费者转变“开盖有奖”的固有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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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冰 马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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